IM电竞 IM电竞平台IM电竞 IM电竞平台IM电竞 IM电竞平台人们所期待的行业协会应该是一种民办公助,具有自律、自治、自我服务性质的社团组织,维护的应该是行业的利益。如果行业协会“官气”浓郁,就决定了它不可能有真正的生机与活力。因此,有法律人士和专家表示,要激发协会的“机能”,就必须对它进行彻底改革,痛下决心,刮骨疗伤,使其与政府部门脱钩,由各行业按照自下而上逐级选举的原则重新组织,实现运作机制民间化,回归其作为民间组织的本位。
杨朝聚教授认为,造成我国行业协会功能异化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原因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业协会大多数是由政府兴办的,要么是政府直接或者间接组建行业协会,要么是由政府专业经济职能部门转变为行业协会。因此,行业协会从其诞生时起便打上了很深的“行政”烙印,成为政府的附属、助手,而政府官员兼任行业协会的主要领导更加剧了行业协会的行政色彩。这对行业协会的功能产生极大的影响,致使行业协会的独立性不强,缺乏代表性,社会整合力量不足,无法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服务。
“也就是说,若想成立行业协会,就必须找到一个挂靠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并取得其同意,否则将毫无疑问地不予批准其筹备申请,但是有挂靠没有经费,又何谈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和独立呢?”杨朝聚说,“现行挂靠模式的弊端,说到底就是变相寻找‘靠山’和‘温床’。因为大部分行业协会转制以后,不能够从政府那里拿到足够的经费,因此,需要解决自己的生存和发展问题,这就需要协会自己去挣钱。这个时候,找个好的‘婆家’,将自己‘笼罩’在相关政府部门的‘光环’之下,借助政府的手段巧立名目开展评比和认证,这对于尚不适应市场的中国协会来说,无疑是一个好出路。”
李涛说,全国解放后不久,政务院曾于1950年颁发了《社会团体登记暂行办法》,对一段时期内的社会团体的登记工作进行了一定规范。“”之后,我国地方性社会团体由6000多个发展到20多万个。1989年,国家出台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但正如条例的名称一样,这种“管理”基本只限于社团组织的登记程序阶段,对于社团的功能和行业的指导根本没有涉及。1998年,国家重新修订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但仍然只是强化了社团组织的市场准入程序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能。
“因此,目前我国协会,特别是工业经济类行业协会的生存与发展还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障碍。已有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三部行政性法规,出台时间均是1998年,距离现在已经10多年之久,国内市场的发展情况出现了很大的变化,这三部条例其实在很多方面已不适用和过时了。”
本报法律顾问、河南新动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广晓说:“人们所期待的行业协会应该是一种民办公助,具有自律、自治、自我服务性质的社团组织,它应该是所代表行业成员的‘娘家人’,与成员血脉相连,维护的应该是行业的利益。如果行业协会‘官气’浓郁,就决定了它不可能有真正的生机与活力。因此,要激发它的机能,就必须对它进行彻底改革,痛下决心,刮骨疗伤,使其与政府部门脱钩,由各行业按照自下而上逐级选举的原则重新组织,实现运作机制民间化,回归其作为民间组织的本位。”
对行业协会法律性质、法律地位的规定,如自律性、非营利性的中介组织等;对行业协会功能的界定,如信息提供、行动协调、参与制定法律政策等;对行业协会职能实现方式的规定,如议事程序、制定内部规约、仲裁程序、处罚成员违规行为的强制程序等;对行业协会组织机制的规定,如经费的来源、领导人员及专职雇员的选聘、总分会之间的关系等;关于行业协会的设立的规定,如设立的条件、设立的程序等;对行业协会的监督;对行业协会的法律责任的规定,如行业协会、理事、监事等违反该法的法律责任,对违反该法或章程、冒用行业协会名称和在财务报告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予以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