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同意,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该办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的正式颁布,意味着算法相关行业乱象正式告别野蛮生长时代,利剑出鞘强监管,针对算法的综合长效治理体系正在积极构建。
2022年3月22日,为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确保各项规定落地落实,进一步提高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效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就《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共包含七章,在明确人类遗传资源概念的基础上,重点对于人类遗传资源的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方面的行政许可、备案和安全审查要求进行了明确,并对相关监督检查与行政处罚问题进行了细化。
2022年4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联合发布了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首部国家标准——GB/T41391-2022《信息安全技术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收集个人信息基本要求》。该标准重点围绕个人信息处理的最小必要原则,针对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突出问题,结合当前移动互联网技术和应用现状,在现有要求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明确,规范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旨在落实《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等文件要求,规范App个人信息收集行为,最大程度地保障个人信息权益。
2022年6月1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新修订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修订发布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旨在进一步依法监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促进应用程序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2022年7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应当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情形,提出了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具体要求。
2022年6月30日,网信办发布《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规定(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个人信息出境活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促进个人信息跨境安全、自由流动。
2022年9月14日,网信办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据悉,此次修改是为了做好《网络安全法》与《行政处罚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协调,完善法律责任制度,保护个人、组织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2022年1月,国家互联网办公室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维护网络空间良好生态,促进深度合成服务规范发展。2022年11月3日,《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正式通过,该规定将于2023年1月10日起施行。
2022年12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23年1月1日实施,旨在规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处理活动,加强数据安全管理,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
2022年12月16日,信安标委发布《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个人信息跨境处理活动安全认证规范V2.0》。这是信安标委今年对个人信息跨境处理活动认证规范历经“V1.0征求意见稿-V1.0正式稿-V2.0征求意见稿-V2.0正式稿”的四度发文。
协会为广大企业及组织,提供对以上《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解读、培训等服务。另外,在数据安全出境评估工作过程中涉及到的重要数据识别、关键基础设施认定、个人信息识别、个人敏感信息识别、申报流程、风险自评估等有关问题也可以联系我们!返回搜狐,查看更多